丽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2年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和《2012年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的规定,为确保事业单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报考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及领导机构
(一)组织实施。本次岗位能力测试在丽江市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领导机构。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袁永理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苏振新同志、杨明舒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木书林、杨璐华、李仕杰、赵中泽组成。
(三)考官由相关专家7人组成。
二、 岗位能力测试对象
符合《2012年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已报考丽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生物化学、药学专业技术岗位,按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笔试开考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测试的人员(含成绩并列人员)。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一)测试时间:2012年9月11日,上午9:30。
(二)测试地点: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室。
四、岗位能力测试分组及抽签程序
(一)测试考生具体分组情况:报考生物化学专业技术岗位考生为第一组;报考药学专业技术岗位考生为第二组。另设一个候考室、两个休息室(考官、考生分开)。
(二)考生于测试当日上午9:00到考点候考室报到。测试前,按岗位分组在公证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抽出测试顺序。
(三)考官于测试当日上午8:30到考点报到。
五、面试程序
(一)考生按抽签顺序逐一进入考场面试。
(二)本次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考官由相关专家随机抽取7人组成。
(三)测试题目在测试当天,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于多余2倍人员中,随机抽签组成出题小组出题。
(四)测试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限制在20分钟以内。测试内容以生物化学、药学专业知识为主。
(五)岗位能力测试成绩计算: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7位考官根据岗位能力测试人员答题情况,进行现场打分。计分员将考生的每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有效得分的平均分为该题得分,各题得分之和为该考生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计算结果交公证员审核公证。每个岗位测试结束后,主考官当场宣布岗位能力测试成绩。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100÷150×5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开考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纪律
(一)面试人员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毕业证前往测试地点。在待考期间,必须按规定到指定地点接受封闭管理,待主考官宣布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后必须及时离开考场。在测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及涉及个人的任何信息。对违反纪律的考生,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测试考官要客观、公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给予重处。
(三)测试考官如与考生有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四)岗位能力测试期间,对所有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八、其它事宜
(一)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而不能确定拟录人员时,则择日召集本考场公证、监督、主考官、计分、计时人员,重新计算并列考生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加上每题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和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的高低排序;若再并列,则进行复试。
(二)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务公开栏和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电话:0888-51229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888-5109159(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