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0年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请各位考生按时前来参加资格复审,恕不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地点: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地址:仁里镇金钱山大道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66-2595335)。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0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的证书或鉴定表,2020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教师岗位属于“先上岗、再考证”人员,还须提供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普通话水平等要求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每人80元标准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后,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防疫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以“安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现场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本次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疫情防控工作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相关要求执行,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2,做好相关防疫工作。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专业测试。
附件:1、教师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专业测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ahshitai.gov.cn/News/show/448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