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42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具有常州市户籍(溧阳、金坛除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干部人事栏目(http://jtj.changzhou.gov.cn/)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方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
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9月23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 审核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9月24日11:3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 审核地点: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3楼1308会议室(常州市天宁区丽华北路2号)。
3.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材料代审。
4.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缴费
1.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现场资格审核(含照片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登陆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方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将显示报名成功,报名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最终状态为准。)
2.缴费时间:2020年9月21日9:00—9月24日16:00。
特别提醒: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网上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如因错过报名截止时间造成的报名、缴费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3. 报名结束后,成功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0:00—11: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及时关注http://www.czks.cn/info.do?op=ks_info_list&news_type=71打印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试前,如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或来自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或到过疫情新发地风险场所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需进行14天(自来苏之日起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方能参加考试,如已解除隔离观察,可凭解除隔离证明参加考试。前述考生中不属于集中隔离观察对象或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对象的,须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并且“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04、05岗不进行体能测试,仅采用面试的考核办法。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两项,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2)。
体能测评合格(04、05岗除外)的报考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若该岗位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及面试名单将在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3.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与公示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政审)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及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品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统一实行人才派遣制,由指定的人才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1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被聘用人员其待遇及管理按照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全年总收入预计在7万元左右(含单位缴纳的各类保险及公积金等)。
八、咨询与监督
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9—89607816
监督举报电话:0519—89607805
九、本简章由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x
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9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jtj.changzhou.gov.cn/html/jtj/2020/PCJNPCAQ_0916/199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