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纪委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3号)要求,按照《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方案》,曲靖市纪委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情况
根据《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岗002职位因有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了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了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情况详见附件。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
2020年10月24日上午8:30,曲靖市委党校教学楼。
(二)面试方式
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每组4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面试程序
1.请面试考生于10月24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资格复审情况核查表》到候考室(市委党校教学楼6楼多媒体教室)报到,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收取考生手机,并宣读考生纪律要求。
2.通过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号,按面试顺序号再确定分组。
3.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待。考生的面试成绩经计分员、监督员、主考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在下一组考生面试结束后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在休息室张贴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面试考生应在面试前,申领“云南健康码”。面试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云南健康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考点候考场所。“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其中:近三周有出省、出国(境)和到过云南省25个边境州市县的考生还应出示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二)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等情况,被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继续参加遴选考试的报考人员,终止遴选后续环节。
(三)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报到规定时间内迟到30分钟以上,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饰。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通讯工具、物品等统一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并将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资格复审情况核查表交工作人员校验。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
(四)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五)面试前在候考室等候,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并保持安静;面试时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不得将任何书籍、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六)考生进入考场后,要遵守纪律,尊重考官。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七)面试结束后,应试人员不得返回考场和候考室,应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宣布面试结果,保持安静,不得大声议论。
(八)对违纪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面试结束按程序在有关网站发布面试后有关事项公告
监督电话:0874-3215780;咨询电话:0874-3123435,0874-3126618。
附件:
附件1:曲靖市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岗001职位资格复审情况.xlsx
附件2:曲靖市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岗002职位资格复审情况.xlsx
中共曲靖市纪委 曲靖市监委
2020年10月15日
来源: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16214&lb=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