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福利院2020年社会化用工招聘简章
常州市福利院为市民政局直属综合型福利机构,承担着城市特困人员政府供养和社会老人代养及医疗康复服务职责。因单位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13名。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服务工作,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吃苦耐劳和勇于奉献的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和不良嗜好。
(五)户籍不限。
二、岗位及要求
养老护理员13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要求:女性,45周岁及以下,男性,55周岁及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护理工作经验或持有养老护理员资格证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考务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1、时间:10月9日——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福利院组织人事和社会工作科(常州市劳动中路118号1号楼3楼),联系电话:88816264。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常州市福利院社会化用工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常州市福利院组织人事和社会工作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福利院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常规体检,体检费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与待遇
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二个月。
2、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与我院社会化用工实行同岗同酬。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19-88816264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586
本简章由常州市福利院组织人事和社会工作科负责解释。
附件:《常州市福利院社会化用工招聘报名表》
常州市福利院
2020年10月9日
信息来源:http://www.czmz.cn/czfly/jx/?type=detail&id=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