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岸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待遇
1.岗位及人数: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编外人员2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2.待遇:试用期月工资为2800元,转正后月工资3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农学、化学高分子类专业优先予以考虑录用(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面试时提供);
2.年龄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状况良好;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电脑打字和EXCEL、WORD等现
代办公软件使用熟练,工作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0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号楼501室(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2寸证件照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jpg格式图片发送至电子邮箱:nb5963318@126.com
(2)现场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和2寸证件照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4.聘用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我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择优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网络报名者在面试时要如实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公示:合格者公示7个工作日;
6.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四、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4-5963318
附件:北岸经开区农业农村局见习岗位招聘报名表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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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ptmzwba.gov.cn/xxgk/tzgg/202010/t20201022_15325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