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宁自治县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关于召开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的通知》,按照视频会议要求,为确保我县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点设置、报名时间、报名须知
1.报名点设置
全县共设置2个报名点:镇宁民族中学、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
(1)在镇宁自治县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在本校报名。
(2)镇宁籍往届及社会考生在镇宁民中弘德楼一楼教务处办公室报名。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及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的,须符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3号)中的相关规定。
2.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10日
3.报名须知
(1)贵州省内考生,进入报名点报名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测量体温,健康码为黄色、红色或体温超过37.30C的,必须出示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2)贵州省外考生,进入报名点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测量体温外,还需出示七日内核酸检测结果成阴性。
(3)应届考生携带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生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同等学历考生携带同等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级学生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149号)文件执行。
文章来源:http://www.gzzn.gov.cn/xxgk/zxgk/tzgg_40284/202010/t20201023_64526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