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赴浙江海洋大学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洞政发〔2009〕33号)和《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洞教政〔2019〕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浙江海洋大学开展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数
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其中教师5名)、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洞头区赴浙江海洋大学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
(一)教师岗位招聘对象
1.“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浙江海洋大学和各省(市)重点师范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3.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师范毕业生,或部属师范院校国家免费师范生,或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4.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二)其他岗位招聘对象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专业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6日 9:00—12:00
2.现场报名:
(1)校内报名点:浙江海洋大学(杨存国会展中心2号报告厅)
(2)校外报名点:普陀开元大酒店大厅(舟山市普陀区康腾路50号)
3.报名要求: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荣誉或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在现场报名登记时进行,对投递简历毕业生按招聘条件开展资格审核。
2.复审:由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考人员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按所报考岗位不高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组织考核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1.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课堂试讲的形式,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其他岗位面试采用面谈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学业水平、仪表举止、发展潜力及岗位匹配等。
面试按百分制计分,设最低控制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应聘者按其报考岗位,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考生出现弃权的,将记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希望广大考生诚信报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洞头区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放弃、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将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不宜聘用的,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放弃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相关规定
1.事业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服务年限,按照《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离本区积分管理办法》(洞委办发〔2018〕49号)规定执行;教师岗位聘用人员洞头教育岗位上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
2.国有企业聘用人员,入洞头区国有企业编制,实行合同制,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3.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2021年7月前将档案调至洞头区人力社保局,在2021年8月1日前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教师岗位毕业生在2021年8月1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温州市洞头区赴浙江海洋大学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2.温州市洞头区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温州市洞头区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
温州市洞头区赴浙江海洋大学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岗位类别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教师岗位 | 区教育局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2021年8月1日前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
中小学数学教师 | 2 | 数学及相关专业 | 2021年8月1日前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 |||
中学社政教师 | 2 | 社政及相关专业 | ||||
事业岗位 | 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 下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 1 | 生物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 1 | 海洋技术 | ||||
区交通运输局 | 1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区农业农村局 | 1 | 水产养殖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国企岗位 | 洞头城市发展 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 | 1 | 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经济学 | ||
工程管理 | 2 | 土木工程 | ||||
1 | 电气工程 | |||||
经营管理 | 1 | 市场营销 | ||||
洞头旅游文化发展 有限公司 | 旅游管理 | 1 | 旅游管理 | |||
市场营销 | 1 | 市场营销 | ||||
工程管理 | 1 | 土木工程 | ||||
合计 | 18 |
联系电话:63482066
信息来源:http://www.dongtou.gov.cn/art/2020/10/28/art_1254239_59015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