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社会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四会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即社会工作者,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四会市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社会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关规定: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6日后出生),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6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在司法行政机关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就业招聘版块(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index.html)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至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四会市司法局五楼政工办(四会市司法局地址:四会市城中街道朝阳街13座1号);联系人:黄金凤;联系电话:3328708。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①《四会市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工作简历、工作经历证明,提交的资料经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彩照3张(其中1张考生自行贴到报名表,2张报名期间由工作人员贴到准考证)。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由四会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等。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发布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就业招聘版块(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index.html),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四会市司法局五楼政工办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确定,另行通知。考生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缺一不可。受新冠疫情影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密切留意报名网站信息。
(五)组织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四会市司法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组织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四会市司法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考察与拟聘任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七)递补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出现岗位空缺,经本局党组研究可按总分成绩合格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述网站平台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事宜
(一)所有成绩合格的考生,保留一年的聘用资格,一年以内如某个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空缺人数等额依次递补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三)报考人员需服从岗位安排和调剂,否则不予以录用。
(四)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并及时留意网站相关公告。
(五)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8-3328708;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8-332823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会市司法局政工办负责解释。
四会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content/post_2198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