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嘉善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善县司法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共2个,计划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4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户籍要求以附件1《嘉善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为准。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且具有上进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3.年龄及身体状况: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嘉善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录计划3名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面试以后,各岗位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5.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嘉善县司法局办事服务大厅(嘉善县罗星街道车站南路899号)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填写《嘉善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公告、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善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84057009、84057658
附件:1.嘉善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docx
信息来源:http://www.jiashan.gov.cn/art/2020/11/5/art_1229199804_4112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