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解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浙江省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选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2.专业不限;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聘:
1.本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公开选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723652092@qq.com。报名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下午16:30。
2.资格复审。考试前需提交《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3.考试。由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组织实施。选聘岗位报考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8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选聘岗位报考人数不到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面试合格者中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采取组织到医院体检或提供近一年的体检报告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www.nanh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从面试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聘用。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负责解释。
2. 联系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229号解放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303办公室)。
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573-82318695。
附:1. 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公开选聘报名表
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办事处
2020年 11 月3 日
信息来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0/11/9/art_1581581_59013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