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国企外派专职监事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区属国企改革发展,规范区属国企监事会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国企监事会团队。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属国企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管理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20〕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就区国资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专职监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监事。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品行良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
(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审计或金融、法律以及经营管理、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四)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敬业,职业信誉和从业记录良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奉化区属国企专职监事。专职监事为奉化区属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与奉化国有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区国资管理中心委派,到有关区属国有企业专职从事监事工作的专业人员。聘期内,依法享受奉化区属国有企业人员应有的各项权利和政治待遇。
(二)招聘人数:4名。
(三)岗位具体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资格条件至少具备下列其中一条:
(1)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3年以上;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5年以上;
(3)具有中级会计师或中级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三年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经历。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01日下午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者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2)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nbfhdfrl@163.com。《报名登记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邮件报名后,应聘者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联系电话:88975336(傅老师)、88975338(毛老师)。
3.报名结束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区国资管理中心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和筛选,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谈)名单。
(二)现场资格复审(面谈)
1.参加考试人员将于2020年12月03日前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谈)。
2.复审时应聘者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在资格复审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不符的情况,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3.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资格确认(面谈)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情况将于资格确定后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的“招考信息”栏目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3.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对象将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考试录(聘)用”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五)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区国资管理中心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2020年奉化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期间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2.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录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国资管理中心党工委审核后,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考试录(聘)用”栏目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应聘人员原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
五、其它事项
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标准按上一年度区属国企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根据专职监事所任等级)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具体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属国企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9285445(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news.nbrc.com.cn/sydw/202011/t20201123_105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