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才市场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人才市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人才市场为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为面向全省提供档案管理、人才招聘、培训测评等服务,承担人才公共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才引进配置、流动人才党员管理等职能。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内。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各1人。
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12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9:00-12月2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25日-12月3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2020年12月9日-12月11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应提供足以证明其教育状况的证明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一般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人才网(http://www.zjrc.com,最新资讯)。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公告公示);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人才网“最新资讯”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防疫工作安排和要求。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2529(省人力社保厅人事处),0571-87056708(省人力社保厅机关纪委)。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395065(殷老师)、0571-88396700(何老师);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020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0/11/23/art_1443681_58919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