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鄞州区白鹤街道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鄞州区白鹤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察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明细与要求
招聘 岗位 | 招聘指标 | 学历 要求 | 招聘 范围 | 所学专业 要求 | 其他要求 |
机关辅助用工 | 3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户籍;198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专业不限 | |
拆迁办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户籍;198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专业不限 | |
禁毒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户籍;198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专业不限 | 要求女性 |
社保站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户籍;198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专业不限 |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7日16点止。
2、报名邮箱:nbdfzc@163.com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6、邮件报名后,应聘人员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联系电话:88029788(郭老师),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面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聘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白鹤街道相关岗位工作。
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应聘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本次招聘由白鹤街道委托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4、本次招聘由白鹤街道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7725320
附件1:《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鄞州区白鹤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0/11/24/art_1229137185_3679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