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 是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主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等相关程序进行选调。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类、建筑学类,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
5.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6. 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金华市婺江东路66号望门楼东4楼市造价站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职在编人员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1份;
(4)选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
(5)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电子资料报送至329886785@qq.com。
4.其他要求: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选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资格审查。本次选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下列行为的: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考试环节。不符合选调要求和条件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参加选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均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试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根据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3.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员,在我局门户网(http://jsj.jinhua.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不予递补。
六、其他要求
选调人员经聘用后按照相关规定,在市造价站服务不少于5年。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选调简章由市造价站负责解释,选调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82303389
监督电话:82468155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rsj.jinhua.gov.cn/art/2020/11/25/art_1229164940_3701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