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连城县住建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向全县公开遴选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2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拟遴选人员条件 | |||
事业人员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1 | 县市政公用事业建设中心 | 专技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土建类 | 熟练掌握相关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 |
2 | 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 专技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土建类 |
二、遴选范围
我县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能力较突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遴选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专业土建类;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1月以后出生),
5.符合回避等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0年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城县北大西路28号4楼综合股);
联系人:吴强,联系电话:0597-8922718/1385953658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同意报考意见,以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初审合格人员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在遴选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报有关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1.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少于30人(含),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考查遴选报名人员的相关知识水平和综合写作能力,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若需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 : 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职位(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4.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按各岗位成绩高低以1 : 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名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并列名次进入考察。
2.考察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遴选资格。
3.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遴选资格。因上述原因取消遴选资格的,报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依次递补对象。
(五)体检
1.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1.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连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4.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查处。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遴选人员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7-8922718
监督电话:县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
0597-8916558
附件:2020年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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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fjlylc.gov.cn/xwzx/tzgg/202011/t20201125_17399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