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应聘人员对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区分行2012年度柜面业务岗位定向招聘的关注。按照招聘公告的程序,我行确定了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将在2012年9月10日至11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指本人应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和激活的邮箱)的方式通知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未录用的人员,恕不再通知,敬请谅解!办理录用手续的有关事宜如下:
1.拟录用人员须先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我行开具调档函,并在9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到我行。我行将对拟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并将人事档案退回。调档函可以按照存档机构的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来人领取等方式提供。转档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9号,档案接收单位: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人力资源部,邮编:010010。
2.审档结束后,我行将电话通知和指导拟录用人员分时段办理其他手续,办理手续的地点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9号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1002房间。拟录用人员须携带的材料及相关流程详见附件。
3.区分行不接收户口关系迁移手续,户口关系可直接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
4.在来我行办理相关手续前,如有疑问请先电话咨询清楚后再行动,以免浪费您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我行联系电话:(0471)6200226,传真电话:(0471)6205242,咨询邮箱:nmccb_rlzyb@126.com,来电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周六、日不上班。
2012年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区分行办理录用手续携带材料及相关流程
内蒙古区分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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