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泉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编外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等详见《泉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第一期)》(详见附件1)。
二、工作职责
参与公安机关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协助民警开展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社区入户走访、窗口引导、110接处警、交通疏导、监控看护违法犯罪嫌疑人、文稿撰写、档案整理、设备系统维护、后勤综合服务以及其他可由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等,部分岗位需参加夜班和周末班轮值。
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辅警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须为泉州市户籍人口,或在泉州市居住满3年的泉州市以外户籍人口(即2017年12月22日及以前在泉州市居住,以居住证为依据),或为泉州市内高校2018、2019、2020年毕业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2018、2019、2020年毕业的本市生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2月23日至2002年12月22日期间出生)。
5.学历要求按照岗位表要求执行。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6.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7.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福利待遇
根据人员学历、岗位类别和工作地点的不同,每人每年经费保障在6万至7万元之间不等,依法依规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可加入用人单位工会,依法享受工会福利等。
五、招聘程序
考生报名时,不指定具体报考岗位,先按照男生大职位和女生大职位进行报名并测试,待测试环节结束,再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进行公开择岗。考生依次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择岗、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予以公示,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解聘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择岗、体检等环节拟在2021年1月份完成,上一个测试项目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测试项目。
各测试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信息将陆续公布在泉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quanzhou.gov.cn/),应聘者须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1.笔试
报名成功的考生均先参加笔试。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组织,随机抽题考试,均为客观题,卷面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考题为主来源于政治理论、《宪法》、《刑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范畴,考生可下载学习资料(详见附件4)进行学习。
2.面试
按照各大职位招考人数1:1.5的比例,在笔试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以面谈的形式组织,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考生笔试成绩也相同,经市局辅警招考委员会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体能测试
面试合格的考生均应参加体能测试;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聘用或递补资格。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测试标准如下:
1989年12月23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89年12月22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5.择岗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均应参加择岗;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聘用或递补资格。分别按照男生大职位和女生大职位,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序公开选定具体岗位,直到参加择岗的考生选择完毕或者岗位被选择完毕。因岗位被选择完毕而未能选到岗位的考生,列为递补人选。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放弃择岗者,取消聘用或递补资格。
6.体检
择岗成功的考生均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政审考察及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合格后予以公示,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
8.递补
考试总成绩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半年内有效。若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或半年内因离职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可从参加择岗但因岗位被选择完毕而没能选到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集中报名时间在:2021年1月6日至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所有岗位在以下报名点均可报名):
报名点1: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区东街62号,市公安局大门口斜坡顶保安室对面“老干部之家”),咨询电话:0595-22180281;
报名点2: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洛江区安平路1号,局大门口保安室),咨询电话:0595-22180281。
七、报名方式
请考生本人至现场报名(也可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委托他人带至现场报名),并提前下载注册“闽政通”APP,申领本人“八闽健康码”(申领流程详见附件3)。报名当天必须佩戴好口罩,健康码为绿色的人员方可报名。报名时,考生应携带下列材料(需按顺序挑好):
(1)《泉州市公安局第一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报名人承诺”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
(2)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有学位证的,须提供所获学位的《认证报告》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
(5)以“泉州市户籍人口”和“泉州市内高校2018、2019、2020年毕业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2018、2019、2020年毕业的本市生源”条件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首页和个人页印在同一张纸上)
(6)以“在泉州市居住满3年的泉州市以外户籍人口”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民警配偶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报名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报名登记表》中“个人专长及所获证书”所填内容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围名单等有关信息以泉州市公安局官网的后续通知为准。
(3)准考证作为参加各环节考试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管。
(4)考生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列入考生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得报考泉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考试。
(5)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6)泉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quanzhou.gov.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电话:0595-22180281(工作日期间8:00-12:00、14:30-17:30)。
(7)本公告由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0年12月22日
附 件 下 载:
附件1:泉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第一期).xls
文章来源:http://gaj.quanzhou.gov.cn/jwzx/gayw/202012/t20201221_24844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