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龙岗区园山街道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选调职位
二级主办及以下职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5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5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三)其他条件:
1.具有1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表》。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5日止(或视报名情况适当延长),以现场报名或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及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公路288号园山街道办事处大楼B栋607室,联系人:何小姐、曾先生,联系电话:0755-28389838(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将相关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yszzb1@lg.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选调岗位编号+姓名+手机号)。
1.填写完整的《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word文档及个人签名的pdf格式扫描件,文件名统一命名为“选调岗位编号+姓名+手机号”;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复印件、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4.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6.500字左右的书面个人鉴定材料;
7.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结合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和职位需求,经审定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谈;不符合选调资格和职位需求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谈
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考核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谈人员。当比例低于1:5时,所有符合选调研判对象均安排参加面谈,因个人原因无法参与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表参加面谈。
面谈由龙岗区园山街道组织,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谈情况,由园山街道确定考察对象,并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人的现实表现鉴定。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由龙岗区园山街道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深圳所属市级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面谈和考察情况,由龙岗区园山街道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3月5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职位的最终人选由龙岗区园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职位选调。
(四)选调后的公务员依报考的职位层级确定职级。
本方案由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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