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和《贵州省外事办公室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规定,现将体检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省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省公务员招考办、体检医院、省卫生厅抽调的“医疗专家组”有关人员组成的“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体检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二、体检时间安排和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2012年9月21日至23日三天。
根据《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各职位体检对象和时间安排详见《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时间和人员安排》(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请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体检时间当日上午6:50前到贵州省人民医院内干部体检中心门口前(贵阳市中山东路83号)集中。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体检人员须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面试准考证遗失者须同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2012年9月19日上午9:00-10:00到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1311室办理补打手续。
3、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
5、体检费用:公务员职位450元/人、人民警察职位500元/人,由考生自理并现场交体检医院。
6、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体检工作须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
省卫生厅 0851-6837337
省委组织部 0851-5892143
监督电话: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监察室 0851-5837249
五、省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省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012年贵州省省直及垂管系统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时间和人员安排
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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