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职责是承担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趋势和问题研究,履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智库职责;承担省国资委宣传、新闻的相关工作;承担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统计监测分析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省国资委委派监事的服务保障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3月31日前。留学归国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任职文书、社保缴费记录及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4月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完成缴费人员在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岗位认知、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国资委网站(gzw.zj.gov.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招聘考试中相关防疫安排和措施。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省国资委人事处:0571-87059601;浙江省国资委机关纪委:0571-87059508。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130186(林女士),87130189(金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2021年3月19日
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1/3/19/art_1443681_58921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