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对黔南州201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1、2012年9月11日至13日参加我州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体检,因生理原因需完成体检项目的女性考生。
2、2012年9月11日至13日参加我州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体检,根据“招聘简章”规定,某项或多项体检项目可申请进行复检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2012年9月21日(周五)。
三、注意事项:
1、相关考生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钢笔或签字笔1支参加体检。可参加复检考生当场提交复检申请。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相关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分到都匀市普安路18号八一小区内君安宾馆大院(原都匀军分区招待所)集中,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3、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勿饮酒,勿熬夜,饮食宜清淡。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晚上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收集尿检标本时,请取中段尿。
4、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当日考生可自带少量饮水及食品,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5、招考办对应参加补检或复检的相关考生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未接到电话的考生请密切关注黔南人力资源网发布的信息,有关体检结果不接受电话咨询。
6、考生请注意确保个人通讯工具全天畅通。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考单位或招考办联系不上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黔南州公招办
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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