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厅直属11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有一定相关经验的工作人员共计44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 年龄条件: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为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岗位要求的其他基本条件。
5.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对应关系的新旧专业,均可报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载《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1. 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09∶00至4月19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 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遇有疑惑时,请拨打《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注明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2. 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4月19日(星期一)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责任自负。
4. 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1日(星期三)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 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00至5月2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报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不足1:3的,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通过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并在考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2. 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定于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进行综合应用能力测验。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和考试地点一并在补充公告中另行通知。
3.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6月25日前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一周内进行。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降序排列,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
3. 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4.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或离职证明及缴纳养老保险等资料。
5. 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在面试前划定笔试分数线,并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1. 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现场回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予以公布,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 面试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竞聘。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一)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自主体检的结果不能作为聘用依据,要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体检环节如有应聘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开展考察,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的,到原单位考察;有国外留学经历的,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考察及之后环节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经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会议研究后,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研究审定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或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出现以上任一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七、其他事项
1. 应聘人员在考试录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 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gansu.gov.cn)公布。
4. 本次招聘在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组织实施。
咨询及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网址:见附件。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31-8948653
监督电话:0931-8766682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4月12日
来源:http://zrzy.gansu.gov.cn/xxgkcontent-715a60ee66a74e94890585c172f16f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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