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珠海市红十字会(简称:珠海市红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4名(其中综合事务类二级岗位1名、三级岗位1名、四级岗位2名)。被聘用者为综合事务类市直合同制职员,享受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薪酬福利待遇。
二、招聘方式、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综合事务类二级岗位: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7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新闻专业或具有相关经历者优先。(工作年限累积时间计算至2021年4月1日)
综合事务类三级岗位: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医学专业或具有相关经历者优先。(工作年限累积时间计算至2021年4月1日)
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综合事务类二级岗位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需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综合事务类三、四级岗位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需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红十字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5.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WPS文档、Excel表、PPT制作。
7.需要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悉撰写总结、起草方案等工作。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zhrsj.zhuhai.gov.cn/)、珠海市红十字会官网(www.redcrosszh.org.cn/)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初审后现场审核方式。报名咨询电话:0756-2222018、212969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1.网上报名:4月21日-5月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填写《珠海市红十字会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和《珠海市红十字会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以电子版发送至市红十字会邮箱(zhshszh@zhuhai.gov.cn)。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职员+姓名”字样。市红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现场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回复短信或邮件通知。
2.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①《珠海市红十字会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③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2张备用)到市红十字会(香洲区洲山路17号301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即为笔试人员,笔试考试时间、笔试地点及领取《准考证》等事项具体以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
(三)招聘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岗位报名人数低于3人不予开考。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由高至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对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测评。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分、统分,并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红十字会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市红十字会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主要到入围者原工作单位或学校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3.递补: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市红十字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入职手续的;
2.不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有党纪或者政务处分的;
5.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次招聘考试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收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2129691。
(四)本公告由珠海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附件:1.珠海市红十字会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2.珠海市红十字会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
附件下载:附件1:珠海市红十字会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2756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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