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怀集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实我县人民调解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参加2021年怀集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应聘人员。其中,已确定为首批录用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具体符合本次招聘的资格人员名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信息发布。
通过怀集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面试。
本次招聘根据上次招聘程序中未录取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本次面试比例为1:3,岗位人数若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招聘人员的原笔试成绩予以保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原笔试成绩可通过《2021年怀集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笔试成绩公布》查询,查询网址如下: http://www.huaiji.gov.cn/xwzx/gsgg/content/post_2147863.html
(三)体检。
根据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在应聘人员中按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反回避制度等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和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凡在规定时间,未按规定参加面试、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对违反本招聘公告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全程在怀集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二)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考试教材,也不委托组织考试相关培训。
(三)本次招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到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请有关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四)咨询电话:0758-5530603,联系人:马淑晶。
本公告由怀集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怀集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符合招聘资格的笔试人员名单.xls
怀集县司法局
2021年4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uaiji.gov.cn/xwzx/gsgg/content/post_2510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