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精神,报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我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学语文教师3人(初中1人、高中2人),中学数学教师3人(初中2人、高中1人),中学英语教师4人(初中2人、高中2人),高中历史教师1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高中音乐教师1人,小学语文教师1人,小学科学教师1人。
招聘对象为在职中小学教师,其中小学科学教师在中学理化生教师或现任小学科学教师中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工作业绩突出。中学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能胜任应聘学科教学工作,能准确把握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内容,不断学习教育理论,改进教学方法,有自己的教学个性和风格,教学效果好。
(三)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管理措施得当,管理效果好。
(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或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举办专题讲座,编写高考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复习资料,组织或参与编写校本教材。
(五)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或有突出贡献(获国贴、省贴、省突、市贴)的教师不受此年龄限制。
(六)出具原任职学校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
学校此次公开招聘教师的具体岗位情况在临沧市新闻网和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28日止。
2、报名地点:临沧市第二中学办公室(电话:0883—2152448)。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四张2寸免冠近照,以及原任职学校同意参加此次招聘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四)组建招聘工作考评委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学科骨干教师5-7人组成考评委。
(五)组织考评
每个岗位原则上须有3名以上报名方可组织考试,若某个岗位报名不足3人,须报请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所有应聘者均参加笔试、试讲、面试,考评总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成绩占考评总分的30%,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各科目答题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临沧市第二中学。
2、试讲:试讲成绩占考评总分的60%,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学内容。试讲时间:2012年10月16日。
3、面试(与试讲同时进行考评):面试成绩占考评总分的10%,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六)公布成绩
考评工作结束后,统计三项考评成绩并加以公布。
(七)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依据应聘者的三项考评综合成绩,按学科招聘岗位数,从该学科考评总分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当应聘者综合成绩一样时,以试讲、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体检
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拟聘人员,学校将不予聘用。
(九)聘用
对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纪律
(一)此次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执行考评程序,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自觉遵守考评工作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考评工作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临沧市第二中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