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黄山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1年度黄山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报考黄山区专业测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予以公布: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请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于2021年5月11日(8:30—12:00,14:30—17:30)前往黄山区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地址:黄山区太平西路63号,联系电话:0559-8530277)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要求
现场资格复审时,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登录http://jszp.ahzsks.cn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附件1)。
(4)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1年5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除必须提供以上规定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附件2)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委托他人代办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责任由委托考生自负。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未尽事项按照《2021年度黄山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专业测试费每人80元,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专业测试方式、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2021年黄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疫情防控须知
报考人员须服从新冠肺炎防疫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康码”核验,上交本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现场资格复审前未完成“安康码”转码的“红码”“黄码”报考人员,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上交本人健康承诺书。
黄山区教育局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hsq.gov.cn/dwzw/tztg/8981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