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1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19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资格复审地点: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后二楼会议室(宿州市浍水东路726号)
三、需提交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防疫须知。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毕业证书专业一致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毕业证书专业一致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辞职证明)。
(5)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凭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学段、学科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时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号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同时提供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书面承诺,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四、递补办法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分岗位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五、其他相关事宜
1.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复审。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即可参加专业测试,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
4.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场所须佩戴口罩,同时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 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仅通过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请有关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6.咨询电话:0557-3912270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3 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防疫须知.docx
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yq.gov.cn/zx/gsgg/154370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