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法检系统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及后续工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法检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就丽江市法检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员
报考我市法检系统职位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2021年5月17日8:30(7:00到考点报到)。
(三)面试地点
中共丽江市委党校会议中心(玉龙县玉带路1号,即玉带路与玉泽东路交叉口东南150米,在会议中心东南门报到)。
(四)面试方式
1.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正式进行面试前,每个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备考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要求根据抽签确定的题目类型首先定位自己的角色,就案件事实、性质、量刑等向模拟法庭提交己方的诉求;相互抗辩时间为13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2.其他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钟。
(五)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面试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须盖有资格复审单位印章或出示审核确认单),按要求出示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方可参加面试。以上证件材料在面试报到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考试成绩公布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无论笔试成绩如何,均视其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和考察环节。考生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招录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的计算方法以《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为准。
(七)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5月17日上午7:30前到考点报到,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区域。考生报到时,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外,必须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关闭后的通讯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未按规定上交资料和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面试时,考生不得穿着、佩戴具有标识性或行业特征的制服、标志等,面试过程中不能提及任何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说明:“考生不能提及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是指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岗位代码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4.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进行公务回避。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5.报考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考生,在备考室根据面试题本准备的“面试提纲”可带入考场。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不得在面试题本上随意涂写。
6.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7.由于面试及后续工作时间安排会较为集中,请各位考生妥善安排自己近期行程。
8.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二、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详见《报考指南》)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一)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2.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个人免冠一寸近照1张。
3.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
4.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至两天,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憋尿。要求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请各位考生预先准备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自行向医院支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三、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ljzy.chinacourt.gov.cn/)、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lijiang.jcy.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四、提醒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工作安排。在体检、考察等后续招录环节,各招录单位可能会通过拨打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的电话号码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因考生未关注通知公告、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面见考官及面试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全程均应佩戴口罩。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测量体温,同时采取扫健康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等疫情防控措施。请所有考生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体温低于37.3℃、“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方可进入考场;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信息,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丽江市法检系统不组织、不参与、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培训班和考前辅导材料。社会上各种面试培训机构、辅导班均与丽江市法检系统无关,请考生注意辨别。
联系或咨询电话: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0888-5162603)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0888-5396060)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2日
来源:http://www.lijiang.jcy.gov.cn/tzgg/202105/t20210512_32402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