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凤凰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凤凰镇村级公共服务站业务代办员笔试的通知
根据《鼎湖区凤凰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村级公共服务站业务代办员的公告》,经报名和资格初审,确定51名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现就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
进入笔试环节的报考人员名单见附件:《鼎湖区凤凰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凤凰镇村级公共服务站业务代办员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请在附件点击下载)。
二、关于领取准考证的安排。
请符合报考资格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于考试当天上午8:45-9:15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签到台签到并领取准考证。
三、关于笔试事项安排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四、考试须知
1.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开出的临时身份证明)到现场签到,并提交本人签名确认《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问卷》纸质版(请提前打印,调查问卷见附件2)。
2.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查。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3.考试开始后15分钟经警告仍不按规定填写姓名和准考证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再进入考室考试;不可以提前交卷、离场。
4.考生不得将任何书籍、报刊、纸张、笔记本、BP机、对讲机、移动电话、电脑、涂改用品等带至考室座位,上述物品须按要求放置到考室指定位置(电子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开考期间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钢笔(签字笔)、橡皮等,不得穿着制服,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5.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对试卷分发错误、漏印、字迹模糊不清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可举手询问。
6.考生答卷前,必须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以及不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它标记的试卷一律无效。
7.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或未在规定位置填写涂的,一律无效。
8.考试终止铃声响,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在课桌上,待监考员收取试卷清点后,考生才能按指定出口依次离开考室,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考生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等考试资料带走。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换卷、冒名顶替及其它作弊行为。
10.考试期间,考生不允许在准考证的正、背面记录笔试试卷题目,一旦发现按违纪处理。
11.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
12.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3.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带进考室,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14.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交通线路并注意往返路途安全。
15.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主要证件之一,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体温检测正常(37.3℃以下)且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二)考生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如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备注: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附件1:鼎湖区凤凰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凤凰镇村级公共服务站业务代办员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
附件2: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问卷
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鼎湖区凤凰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凤凰镇村级公共服务站业务代办员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doc
文章来源:http://www.zqdh.gov.cn/zwgk/xwdt/tzgg/zqsdhqfhzrmzf/content/post_2553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