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东街垃圾分类专管员招聘公告
我街道6月24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垃圾分类专管员,现根据报名人数及开考情况,未能招聘到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现延长招聘报名时间,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具有坚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2.责任感强,有耐心,热爱环卫垃圾分类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电脑办公文案操作,会制作拼图。
5.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6.年龄40岁以下,居住在穗东街或附近街道范围内。
7.有相关行业经验和机动车驾驶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和街道办事处公告,公告时间:8月13日~8月23日,公告期为11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6日~8月2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地点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穗东街道办事处)A栋环卫监督管理站
电话:82087231 联系人:徐小姐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填报《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2)必须提供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复印件、计划生育证、居住证(非广州市户籍)、学历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等 ;
(3)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彩照1张,报名材料需带齐原件审核,复印件概不退还本人。
(三)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街综合发展中心公告并通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面试+实操
考试内容:由招聘工作小组直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电脑办公文档的使用、手机拼图和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认识及综合能力等。
(五)政审、计生审查和体检
政审主要通过公安机关了解招聘人员有无违反犯罪记录,及有无违反计生政策和身体健康状况。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体检需到街道指定体检地点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合格后通知安排入职。体检、计生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培训和聘用
由街综合发展中心组织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的薪酬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1.待遇按照《关于征求黄埔区关于规范专职督导员、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督导员用工指导意见的函》(穗埔城管函〔2019〕1395 号)。如遇到政策性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2.被录用人员采取绩效奖惩制度管理。
3.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办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并签署《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2)。报考者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绿码及《承诺书》,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招聘活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另需提供考前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报考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其他要求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综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71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