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的招聘公告
为切实增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大综合执法工作力度,推进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我单位将公开招聘1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性质
本次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0名(男性),受聘用的协管员实行合同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管理范围。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能适应城管工作要求,服从工作时间安排;
(二)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三)22岁至40岁,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及拥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四)身体健康,行动敏捷,听力、视力正常、无肢体残疾、无传染病、无其他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能担任正常的城市管理巡察工作;
(五)无犯罪记录,未受过行政开除处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8日
(二)报名地点: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楼)。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证件彩照一张。
(四)报名人员须在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四、面试及体检事项
(一)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试方式:本次考试不再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三)面试方式:考试10分钟前抽签确定顺序号,现场确定面试题目,现场答辩、当天公布成绩,择优录取。
(四)体检:通过面试考核的初选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自行到县医院进行常规体检(费用自理)。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情况由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用工合同,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对表现合格者,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1个月 ,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每月工资3000元(包含养老保险、工伤险、失业险),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考评和考察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提供与本人的联系方式、按照报考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其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评、体检通知等,或报考人接到考评、体检通知后不能按时到现场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报考人报名时必须准确,由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请自行备份。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执法大队办公室联系。
(五)对以上公告如有异议由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120110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18日
来源:http://www.eryuan.gov.cn/xxgkml/c100444/202108/d35702bc46994d8d80a1c8fdca9949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