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我中心是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1976年8月2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有特殊技能(资质)的可适当放宽;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将在“大理融媒”、“加油大理”、“大理市场监管”和“大理质检”公众号同步发布,具体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8月30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可通过直接递交、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大理质检中心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招聘公告下方的二维码即可下载)。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招聘单位地址:云南大理经济开发区一号信箱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杨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2429330;
邮编:671000;
邮箱:dalijczx@163.com。
5.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请务必先把所有资料放入文件夹后再压缩打包,并以“姓名+岗位”的格式为文件名,举例:张三(计量检定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公示人员,公示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我中心一楼大厅及“大理质检”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五)体检
公示无异议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中心报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合格者,按我中心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入职手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入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期限两年,到期另行考核,合格续聘。
报到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并进行新进人员信息登记。
五、岗位待遇
试用期工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硕士研究生3900元/月,本科学历为33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购买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自理)。工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为:硕士研究生4560元/月,本科学历为3960元/月。另外,年底根据中心实际情况,按出勤和年终考核情况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对违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2319053。
七、重要提示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应聘人员需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
(二)请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提前30分钟到达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5楼会议室参加面试,如错过规定时间一律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三)应聘人员需确保联络方式畅通,如因联络方式不畅无法联系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我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