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2021年度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50名(聘用制编外人员)。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可登录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l.gov.cn)查看。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在编在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原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在职员工因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5年(不含试用期)而辞聘(解聘)的,且辞聘(解聘)后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于现场报名时提供,认定时间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在职报考者同时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长乐区精神病医院五楼会议室(长乐区鹤上镇北山村公政西路8号-6,长乐社会福利中心内),联系电话:0591-28205018。
4.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可根据《岗位信息表》,结合个人情况,选择岗位报考(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完整个人信息的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网上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提交报名。
5.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核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l.gov.cn)上,请报考者及时查看。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在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面试
1.报考笔试加面试岗位的报考者,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报考者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前3天下午17:00。
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报考者,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管理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公共面试题。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与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报考者,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合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含免笔试直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3位四舍五入)。
3.考试总成绩及其同岗位排名可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四、体检与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长乐区民政局和长乐区精神病医院共同负责。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要考察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综合方面情况。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因报考者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从该岗位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公示、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及长乐区民政局公开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等。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按招聘岗位聘用,并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确定聘用关系。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参加资格审核及笔试面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及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动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七、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长乐区纪委监委驻长乐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招聘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591-28205018监督电话:0591-28802676
八、其他
1.本次招聘岗位聘用人员为医院聘用制编外人员,在聘用合同存续期间,实行与编内卫技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按我区规定的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其中养老保险以参加企业保形式缴交。
2、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至少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不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或个人行为参加脱产进修)。
3、报考者被确定为体检与考察人选后一个月内必须将本人相关人事档案资料按要求寄到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4、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附件:1.《2021年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岗位信息表》
2.《招聘报名登记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1年8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长乐区精神病医院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岗位信息表 - 副本.xls
文章来源:http://www.fzcl.gov.cn/xjwz/zwgk/gggs/202108/t20210825_41708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