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办法(试行)》,2012年省财政厅受理总会计师资格认证申报材料地点为:福州鼓楼区冶山路43号原财政厅104房间。受理时间:2012年10月8日-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节假日除外。
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财政、人事部门汇总上报省财政厅期限为11月10日前。
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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