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招聘编制外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卫生监督工作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卫监督发〔2020〕8号)精神,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需要,经中共施甸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服从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辅助执法工作。
二、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学历要求
序号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及年龄要求 | 用工性质 |
1 | 卫生监督 协管员 | 5人 | 不限 | 具备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 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有卫生监督协管和其他执法经历者视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 编制外人员 |
2 | 财会人员 | 1人 |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 | 具备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 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及相关工作经验者视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 |
3 | 驾驶员 | 1人 | 不限 | 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初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 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卫生监督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施甸县户籍的公民。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办公室。(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永盛路6-1号,施甸大酒店北侧,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二楼)
3.联系人:段应宏、赵春梅,联系电话:0875-8126628。
4.报名要求:由应聘人本人携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五分彩照1张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二)招聘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加择优录用,笔试和面试各占50%。笔试内容包括该岗位的卫生法律法规、相关行政执法知识、工作职责、电脑操作等知识,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1:2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采取面试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综合考察应试对象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逻辑思维与研究能力、应变敏捷程度与问题处理能力等知识,面试总分100分。
2.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考试的类型、时间、地点。
(三)确定拟招用人员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录人员。
(四)体检
拟招录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招录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录人员,由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能胜任工作的,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五、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
月工资2800元(含单位按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试用期按基本工资80%发放。
(二)休假、福利
休假和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配发卫生监督制服和报销差旅费,单位不提供食宿条件。
(三)社会保障
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一金”(个人需承担单位按比例缴纳外的费用)。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条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要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文章来源:http://www.shidian.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nry/76388405-1-/2021-1022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