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医医院招聘眼科医师的公告
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保山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眼科医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二)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
科室 | 人数 | 岗位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眼科 | 2 | 医疗岗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眼科学、临床医学 | 35岁及以下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
备注: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保山市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六楼人事科(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号)。
(四)联系人:江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5—2135177。
(五)通知时效:如截止报名结束时间2021年11月25日岗位没有招满,则招聘公告长期有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现场填写报名信息表,由人事科对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通过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1张近期彩色免冠小1寸照片。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报名当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请提前打印1份)。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确定面试人员
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小组查阅个人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五)确定拟招聘对象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六)体检
体检时间待定。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保山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微信名称“保山市中医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我院编外人员录用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待遇从优,工资面议;如其他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报考录用的,可享受我院同工同酬人员待遇。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医院研究同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保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现场报名人员请自行做好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合格后应减少聚集,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进入医院报名现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材料。
(三)进入医院后需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保山市中医医院
2021年11月1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QI6TuuiiezKypYzfaZD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