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办信息中心事业人员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办现面向州内外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岗3人。
二、选调原则
本次选调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择优录用方式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品质和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及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博士优先;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在国家级、省级重大媒体或刊物上发表过文章的优先;
4.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胜任信息化工作。
(二)禁止报名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人员;
3.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调入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流程
本次选调按如下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面谈和实操→考察和体检→会议研究决定→公示和办理手续。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两种形式同步进行。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信用报告及其他有效证书复印件、符合选调条件的其他材料(如在国家级、省级重大媒体或刊物上发表过的文章或其他个人起草的高质量文稿)。
现场报名地址: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主楼204),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月31日(节假日除外)。
网络报名地址:bnjwgbs2139016@163.com,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彩色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联系电话:0691—2139016、2122525。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名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资格。
(三)面谈和实操
报名结束后,综合对比岗位匹配性后,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再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和基本技能实操,根据面谈和实操结果按1:3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作为录用重要依据。
(四)会议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经州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分别在西双版纳纪检监察网站、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附件:2022年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办信息中心事业人员选调报名表.doc
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办信息中心事业人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来源:https://www.xsbnjw.gov.cn/328.news.detail.dhtml?news_id=2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