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2022年公开招录留置看护队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留置看护工作,强化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经盈江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盈江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留置看护中队30名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主要负责留置场所留置对象的安全看护及公安巡逻防控、现场处置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 .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热爱公安事业,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4.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纹身、传染性和重大疾病,无明显生理缺陷;
5.单侧裸眼视力在4.6(含)以上,男性身高在1.65米(含)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为合格[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6.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7年03月07日至2004年03月07日出生)。
7.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懂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复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8.应聘人员户籍地不限。
(二)优先录用条件:复退伍军人,大学本科毕业生,公安、法律、计算机、网络工程、大数据等相关专业毕业生,能熟练运用缅语、德宏五种主体少数民族语言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如具有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和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测试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盈江籍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非过失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和参与邪教活动的,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3.近五年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4.有违纪违法和犯罪嫌疑且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曾被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军队开除军籍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偷引带”等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过的;
7.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中有参加非法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1.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3.其他不符合聘用为辅警人员的情形。
四 .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盈江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县公安局三楼310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此招聘公告。
4.报名所需材料:参加现场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复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并自行填写好《盈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此表报名时现场发放,必须报名本人亲笔如实填写,机打、代写无效;承诺事项及承诺人由本人签名捺印,并粘贴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一式两份)一起提交。
(二)资格初审
盈江县公安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测量身高、体重和进行尿检,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政审
初审合格后发放《盈江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留置看护中队辅警招聘政审表》,由应聘人员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盈江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留置看护中队辅警招聘政审表》封存后,由应聘人员于2022年3月22日11时前交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要求执行。(1)原则: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2)程序及要求:应聘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条件的情形,以及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试
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进行体能测试。
时间:暂定于2022年3月23日上午
地点:暂定于盈江县第一高级中学运动场
所有参加测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体能测试项目:跑步1000米(男),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计算,现场公布。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由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所以测试时间及地点视当时的疫情防控措施决定,具体的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模式标准执行,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如体检不合格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盈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应聘人员考察政审情况、体能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报县纪委县监委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
2.新招聘的留置看护中队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按程序提出续聘意见报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审核,经县公安局审批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
3.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前培训
由县纪委监委和县公安局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为5天,主要学习公安机关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掌握留置看护中队岗位上的必备知识,合格后到报考的岗位工作。
五 . 工资及相关待遇
录用的留置看护中队辅警工资待遇按《盈江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执行:
(一)留置看护队伍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二)工龄工资,从第二年起算,满一年增资100元/每月每人;
(三)勤务津贴每天50元(勤务是指在纪委监委开展留置工作时承担对留置对象的看护工作,按规定的实际看护人数、天数计算);
(四)合同期间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提高工资待遇。
六 . 注意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前申领云南“健康码”或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或德宏抗疫情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人员方可参加报名、体能测试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做好清洁消毒及个人卫生防护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期间,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出体能测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应聘者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 .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盈江县纪委监委和盈江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全程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八 . 咨询方式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陈新菊 8117767
盈江县公安局联系人:雷雅婷 8118658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盈江县公安局
2022年3月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cRz0woXYsh1dtc2xp931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