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直管理系统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和《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规定,结合体检医院建议,部分考生需做进一步检查。同时,部分考生因生理原因未完成体检项目,需进行补检。现将体检进一步检查和补检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进一步检查和补检工作由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进一步检查和补检时间:2012年10月11日。
三、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请按本公告规定的体检时间当日上午7:20前到贵州省人民医院内干部体检中心门口前(贵阳市中山东路83号)集中。未按时到达者或不参加进一步检查和补检的考生,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其体检结果以第一次检查结果为准。
2、体检人员须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进一步检查和补检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
3、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晚20: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
4、体检费用:考生原则上按公务员职位450元/人、人民警察职位500元/人准备体检费用(因各考生进一步检查项目不一,需多交费用的考生以省公务员招考办电话通知费用为准),现场办理交费手续医院。
四、纪律监督
本次进一步检查和补检工作须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省卫生厅 0851-6837337
省委组织部 0851-5892143
省公务员局 0851-6826549
监督电话:省纪委派驻人社厅监察室0851-5837249
五、省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省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012年贵州省直及垂直管理系统招考体检进一步检查和补检人员公示
省公务员招考办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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