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有关规定,结合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调整部分岗位报名条件:
拟增人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原报名条件 | 调整后报名条件 |
专任教师 | 2 | 通信工程 | 1、大学本科以上; 2、具备1年以上高职院校工作经历; 3、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以后出生); | 1、大学本科以上; 2、具备1年以上高职院校工作经历; 3、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以后出生) |
公告期: 2012年10月8日-2012年10月16日,节假日不计,公告期内只接受该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
联系电话:0771—3829771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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