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一)具有忻城县户籍;
(二)持有效期内的忻城县居住证。
二、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上半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2年5月12日9:00至7月5日16:00。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7月5日。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22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忻城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我局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两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教师资格体检
申请人须在2022年5月12日至7月5日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到忻城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在2022年6月29日至7月5日的上班时间前往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4.忻城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空白体检表可到县人民医院体检科领取,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一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请在2022年7月19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留言,并按照我局留言内容,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我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五、有关要求
(一)现场确认人员健康码须是绿码,体温正常,正确佩戴口罩。
(二)请已网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按公告要求按时到我局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地点: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72-5515033。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gxxc.gov.cn/gggs/t118105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