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招聘】弥渡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医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储备,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患者,经弥渡县人民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临床医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③曾被开除公职的;
④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⑤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⑦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需求,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mdxrmyy@126.com)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三)报名所需资料:
1.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相关资质证扫描件。
2. 《弥渡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电子版,插入2寸电子证件照。
3. 个人征信报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打印“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两项查询结果)。
4. 资格审查。由弥渡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对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录用
考核统一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合格者,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通过考核、体检合格者参加相关专业岗位岗前培训,新入职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医院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编制外医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购买五险,工资待遇按照《中共弥渡县人民医院委员会编制外人员聘用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具备独立履职能力的,经考核合格后,可参照在职在编人员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最终解释权归弥渡县人民医院招聘办公室负责。
未尽事宜请咨询弥渡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2-816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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