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景洪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录非在编速录员5名,主要从事庭审记录及相关审判辅助事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包服务单位、用工单位及用工岗位、用工数量
外包服务单位:西双版纳锦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用工单位:景洪市人民法院;
用工岗位及用工数量:速录员5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2年7月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和身体着短袖服装裸露部位无纹身;
6、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中文录入及文档编辑等业务技能,具备速录员相应的文字录入速度及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报名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或其为法人的公司企业、工商户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6)本人报名时处于孕期或生产结束不足6个月的;
(7)其他按有关规定不宜从事人民法院速录员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报考人员可提前到景洪市人民法院网(www.jhsfy.gov.cn)或景洪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考生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及邮寄报名;
2、报名地点:景洪市么龙路17号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报名表原件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时已经毕业但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复印件各1份,小1寸照片2张(底板不限),在职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专业技能测试
采取计算机中文录入形式测试,主要测试看打及听打能力。看打最低标准为有效字数不少于45字/分钟,听打最低标准为正确率不低于65%。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政审
按照看打及听打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景洪市人民法院统一组织,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在明确体检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同时积极配合政审考察相关工作。
六、聘期与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与西双版纳锦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由景洪市人民法院组织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速录员每月工资总额为3500元,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80%发放。另按当地社保缴纳基数依法缴纳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支付。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咨询电话:0691-2584063(景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0691-2147592(西双版纳锦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考生报名时扫码入群并关注景洪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过程中各阶段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群消息或公众号实时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虚报信息、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景洪市人民法院
西双版纳锦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2.07.11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jhsfy.gov.cn/503.news.detail.dhtml?news_id=6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