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法院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要求,现将玉溪市法院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的人员
报考玉溪市法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必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省法检两院委托云南警官学院组织实施。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具体以省委组织部下发的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为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8日,上午7:30以前报到,8:00开始体能测评。
地点:云南警官学院(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警体馆和田径场。请从2号门进入,警体馆集中。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地点:云南警官学院2号楼阶梯教室102。
(二)资格复审内容和要求
1.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2份笔试准考证、1张近期免冠半寸照片、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限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0、2021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2年2月底以前。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档案存放证明的,可先行承诺,在考察前提供。
国民教育毕业生则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书。
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
2.考生须本人到场参加体能测评,在规定时间里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能测评资格。自行放弃的考生,请提交自行放弃声明。如出现考生放弃体能测评的,不在递补。
3.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对测评合格的人员按照招录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所有测评合格人员需等候资格复审结束方能离场。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人员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三、面试及后续工作预告
(一)面试:2022年7月31日开展。
(二)体检和考察: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提示
(一)请考生按照《云南省法检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做好疫情防控,自行打印签署《承诺书》于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当天交面试组织单位。考生于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面试等各项工作开展期间,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10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面试组织单位。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面试进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本人进场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如果体能测评当天出现发热等病情,云南警官学院当即迅速对其隔离并做进一步检测。
(二)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进入场地内,除核验信息时和体能测评中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面试时必须按照招录单位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考生要及时登录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和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个人档案存放证明》(参考模板)
2.《云南省法检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联系电话: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0877-6089021。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日24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22822351&catei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