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总体安排,将组织实施我省2022年度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含全省审计部门、省属监狱和戒毒场所)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安排
2022年7月30日—31日,上午8:00开始,下午13:30开始。面试具体安排将于7月29日在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发布。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考生统一从云南警官学院2号门进入考点。
三、面试方式
全省审计部门、省属监狱和戒毒场所招考职位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开展,其他招考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
四、程序
(一)根据面试工作安排,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7:00—8:00期间由云南警官学院2号门进入考点,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2:30—13:30期间由云南警官学院2号门进入考点。上午8:00后和下午13:3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再允许人员进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
(二)考生进入考点后,按面试分组在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集合,推选小组代表抽取面试考场;考官、监督员等工作人员分别抽取面试考场。
(三)工作人员将考生由集合地点有序引导至候考室。进入候考室后,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组织考生抽取面试序号,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四)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五)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六)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日内在云岭先锋网公布。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于考前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面试当天出示本人48小时内(按上下午区分,上午8:00前、下午13:30前)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旅居地非昆明市的,进入昆明市应提前掌握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配合完成相应的健康监测、隔离及核酸、抗原检测等措施后,方可参加面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示本人规定时间内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考点。
(四)“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五)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议不参加考试或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面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人群(含入境人员);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其他不符合昆明市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七)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八)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按上下午区分,上午8:00前、下午13:30前)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建议考生在面试结束后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资格复审合格证明(招录单位单独出具的证明或经招录单位审核并加盖印章的准考证均有效),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二)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三)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报到。集合点名结束、工作人员引导考生离开集合地点时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四)工作人员在集合地点收取考生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全程不得使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如有将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随身带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六)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七)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九)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十)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后续工作安排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招录单位发布的通知,注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信畅通,并按照各地各部门要求参加后续招录工作。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22年7月26日
来源:http://ylxf.1237125.cn/Html/News/2022/7/26/393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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