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公开遴选法官助理和综合管理类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结合我院人员编制情况,经院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开遴选法官助理、综合管理类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方式
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德才兼备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中院根据被考察人的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最终确定遴选人选。
二、组织实施
遴选工作在市中院党组领导下,由市中院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遴选职位和数量
法官助理2名、综合管理类人员3名。
四、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的范围
全市基层法院、检察院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遴选的基本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8)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与遴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需要回避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职位具体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条件如下:
1.法官助理职位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法官助理或检察官助理工作经历。
2.综合管理类职位需现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职级),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
五、遴选的程序
遴选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
1.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可报名参加遴选。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委托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遴选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或《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遴选综合管理类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需粘贴个人照片,蓝底免冠小一寸);《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遴选诚信承诺书》一份;
(2)单位盖章确认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质证书;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的还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对);
(4)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职位工作经历等)复印件各1份;
(5)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蓝底免冠小一寸照片,背面请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报考职位)。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公章。
3.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3日、14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报名截止8月14日18时。
4.报名地点。
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民主法治园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B-5012室。
(二)资格审查
市中院政治部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请关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通知,逾期未领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能力。卷面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2年8月下旬(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上按准考证号予以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遴选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上进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考试最终成绩确定。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计算公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同步进行,按照经历业绩评价评分标准对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职位匹配度、工作业绩等情况,结合考察进行审核打分,由中院政治部核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50%),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人选。若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经历业绩评价。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经历业绩评价与考察由中院政治部牵头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与要求,政治部负责通知具备参加经历业绩评价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经历业绩评价相应证明材料,并按照《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评价项目开展评价工作。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和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强化廉政情况考察。经历业绩评价占2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50%+经历业绩评价x20%。
考察时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条件和具体职位条件,以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出现档案中重要材料不全或者记载不清楚等问题,且考察人选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视为考察不合格,不得作为拟遴选人员。
2.体检。
中院政治部负责组织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需进行吸毒人员排查、检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因考察、体检出现自动弃权或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中院政治部根据报考者的最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报请中院党组讨论决定遴选人员。对确定的遴选人员,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中院政治部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遴选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六、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遴选的监督工作,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主要通过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咨询电话:(0883)2142620(临沧中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0883)2142645(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
附件:1-4
1.《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遴选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
2.《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遴选综合管理类人员报名登记表》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PQUetxX3TQblM57ubTo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