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工作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
招聘西乡塘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8名。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南宁市户口、年满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6、熟悉电脑操作;
7、身体健康;
8、具有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聘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6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南宁市衡阳西路11号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71-3132678
报名者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相片。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劳动保障监察有关法律法规知识,2012年1至9月重大时事政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期5天。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心理挫折承受能力、团队意识与精神、举止仪表与教养等岗位匹配素质。
4、考核
考核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人社局组织实施。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6、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数1:1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岗位待遇
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薪酬待遇为1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等费用,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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