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客观题考试)
一、请广大应试人员应当于考前7天(9月10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设置的“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完成信息填报,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微信中搜索“云南健康码”小程序、在支付宝中搜索“云南健康申报”),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红河州司法局。建议考生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
二、应试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一)“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信息,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异常等于或高于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一码为黄码或者红码的,不得参加考试。请应试人员提前自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出现黄码或红码,又未有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请向本人所在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按相关程序改码。
(三)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应试人员,需提供7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3天有效居家健康监测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可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等于或高于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四)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应试人员,需配合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四、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应试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五、对考试中出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应试人员,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试人员,由考点防疫医疗工作组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不得继续考试,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六、应试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在出院观察期,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参考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请应试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进入考点内核验个人身份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对于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绿码以及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考试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应试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要求,对于涉嫌构成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考区司法局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请广大应试人员在参考期间要做到遵纪守法,依法支持和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共同营造良好考试秩序和考试氛围。
九、应试人员于9月7日至9月16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网页刊载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视为应试人员本人知悉告知疫情防控事项,承诺参考时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十、有关考试期间的防疫要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或本地疫情防控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州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和州司法局防疫公告执行,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本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同时保持手机电话和短信接收等通讯畅通,因考生时间安排不和合理导致延误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具体疫情防控事宜请仔细阅读附件。
附件:
红河州疫情防控最新提示
近期,国内四川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广东省、吉林省有聚集性疫情的暴发,贵州省有本土疫情的报告。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红河州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提示:
一、省外人员入(返)州需提前报备
省外来(返)红河州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红河健康宝”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做好个人健康申报。进入红河州后请密切关注入州前7天内途经地疫情动态,若发现自己或家人近7天曾到过中高风险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入(返)州人员入住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旅社等住宿场所,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贵州省入(返)红河州人员
即日起,由贵阳市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滇的人员,严格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管控,即高风险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5次核酸检测;中风险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3次核酸检测;其他区域实行3天居家隔离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贵州省除贵阳市外的其他地区入(返)滇人员实行“3天2检”,并做好健康随访。
三、西藏、青海、海南、新疆、四川入(返)红河州人员
请严格配合执行我州8月31日公布的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四、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等风险人员,管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五、其他省外入(返)红河州人员
除以上地区的省外来入(返)红河州人员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即入返红河州实行“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六、省内涉疫但未划分风险区域的地区和边境县入(返)州人员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阴性证明的,可在现场“即采即走”,入(返)州后须严格遵守和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
七、对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全州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主要景区景点等设置临时免费核酸检测采样点,执行免费落地检测“即采即走”,免费检测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八、外出提醒
近期有外出计划的人员,请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出行前请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和本土疫情报告、阳性感染者轨迹等情况,及时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出行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九、健康防护
您是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请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风险地区查询
风险区域划分和名单以国务院客户端和各地官方公布为准,各地人员可通过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进入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专栏查询全国高中低风险疫情地区)。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7jJ1gXdMcmmR56CNVsK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