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文化馆2022年公益性岗位招聘补充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丽江市文化馆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主要从事行政辅助与业务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是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具备制作影视频与摄影技能或具备调试舞台灯光与音响设备技能的应聘者优先予以考虑。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性别不限;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与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地点、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2022年10月14日(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5:30-17:30。
联系人:赵韵珠 杜映芳
联系电话:0888-5121060
(二)报名地点:丽江市文化馆
(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东康路100号三楼综合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需填写《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四、面试、体检
(一)由丽江市文化馆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500元/月,按要求由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试用期一个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在报名现场填写《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到现场报名时,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除原件外,应聘人员需提前准备下列复印件(按需提交):
1.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本次招聘若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文化馆负责解释。
丽江市文化馆
2022年9月1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o2o7E0UonE-LuM9OH2otA